中新網呼和浩特3月11日電 (尚虹波)信用社信貸員利用他人身份證申請貸款,而在身份證主人沒有簽字的情況下,這筆5萬元的貸澎湖民宿款竟然能被核准。3月11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聯社瞭解到,這件事發生在呼和浩特市西溝門農村信用社,目前這筆貸款已經歸還,這名信貸員也受到“留用察看一年”的處罰。
  據內蒙古當地媒體報道,內蒙古興和縣的黃先生於春節前期申請簽證出國旅游,不料被拒,原因microSD是黃先生有不良信用記錄。
  聽到自己有不良信用記錄,黃先生回憶自己唯一和銀行有關係的貸款就是買房時申請的房貸,可是這貸款都是按月還的負債整合,怎麼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呢?
  隨後黃先生趕緊去往中國銀行查詢,中國銀行工作當鋪人員建議黃先生去中國人民銀行查詢。
  在中國人民銀行,黃先生查詢到他在農村信用社有一筆貸款,且這筆貸款發生在呼和浩特市西溝門農村信用社,貸款時間是2011年5月份,在過景觀設計去的3年間這筆貸款一分錢也沒有償還,所以才產生這個不良信用記錄。
  可是黃先生說他從來沒有在這個農村信用社貸過款,黃先生也不是西溝門當地人,即使貸款也是回自己老家的農村信用社。
  黃先生趕緊聯繫到西溝門農村信用社,想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對方告訴他,這筆貸款是信用社一名郭姓信貸員用黃先生的身份證複印件貸的,更讓黃先生生氣的是,這個信貸員黃先生竟然認識,兩人還住在同一個小區。
  “我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拿到我的身份證複印件的,他們在農村信用聯社內部就把這個錢貸了,沒有我簽字,沒有我允許的情況下就把錢放了出來。”黃先生說。
  據瞭解,當地媒體介入後這筆貸款已經全部歸還,黃先生的不良信用記錄被取消,郭姓信貸員受到處罰,同時,負有審批責任的信用社主任也被降級,並調離信用社管理崗位。
  “這筆貸款能夠辦理成功,是因為信用社對信貸員比較信任,信貸員建立信貸資料,身份證是真實的,需要(黃先生)按手印時信貸員自己把這個事做了。信用社在審批時,只看到申請貸款的資料是完整的,授信額度也在規定範圍內,就予以批准。”3月11日,內蒙古農村信用聯社計劃財務部部長王瑞向記者介紹。
  王瑞稱,為了防止此類事情的發生,目前農村信用社已經全面實施“面簽”機制,即在發放貸款時,要求當事人在農村信用社當面簽字確認,並配備視頻系統全程監控。(完)  (原標題:內蒙古一農村信用社員工以他人身份證複印件貸款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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