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澤偉)平谷區紀委監察局日前出台《關於涉及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明確提出網絡披露的涉及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黨員領導幹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的問題,需要相關部門在瞭解情況後3小時內報告。
  《制度》規定了重大(突發)事件報告的範圍。包括涵蓋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發生的涉及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各類緊急和重大(突發)事件,包括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和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治安案件、災害和傷亡事故等;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發生的涉及各種政治事端,可能引發或已經引發較大影響的非法集會、示威、上訪、游行、阻斷交通等苗頭及行為;因一些敏感事件或因素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涉及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其他不穩定因素;網絡披露的涉及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黨員領導幹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的問題或群眾反映強烈的輿情信息。  (原標題:平谷幹部涉“網事” 三小時內須報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f82vfqtn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